日期 | 行程安排 | ||||||||
D1 | 哈尔滨-延吉 | ||||||||
早餐:自理 | 中餐:自理 | 晚餐:自理 | 住宿:延吉 | ||||||
游客自行乘车前往延吉。抵达后自由活动,晚自行前往酒店入住。
参考车次:哈尔滨-延吉西:D112次(9:38-13:38)、D116次(13:55-17:53),车票以实际出票为准,不保证车次!。 美食推荐:煎鲅鱼、石锅酱汤、冷面、全州拌饭、石板豆腐、烤牛肉、烤杏鲍菇、土豆饼、拌明太鱼。 | |||||||||
D2 | 延吉-二道白河镇 | ||||||||
早餐:自理 | 中餐:自理 | 晚餐:自理 | 住宿:二道 | ||||||
早7:00-7:30左右延吉火车站站前全季酒店集合出发,乘专车或旅游大巴(根据人数安排车型)赴中国十大名山之一—【长白山】(已含大门105/人),沿途观赏北国田园风光,行至长白山脚下二道白河镇,在二道传奇小镇内乘坐换乘车赴长白山北景区(已含换乘35/人),沿途观赏茂密的长白山原始森林、亭亭玉立的【白桦林】。抵达长白山脚下中转站换乘环保车入景区(已含环保车85/人)。到达倒站口乘【倒站车】(根据天气情况选择乘坐,费用自理80/人)攀登2700米高峰观赏因火山强烈喷发而形成的中国最大的天然高山湖泊----【长白山天池】风光,感受东北落差最大的瀑布——【长白瀑布】,而后游览四季水温不变的【聚龙温泉群】,它含有硫化氢等微量元素,呈现出五颜六色的壮丽景色,还有独具风味的温泉鸡蛋、玉米可自费品尝。观碧绿深遂的人间仙境—【绿渊潭】(20分钟),乘环保车和换乘车返程下山,抵达长白山脚下后乘车返回二道白河,送至酒店办理入住。晚餐自理。 | |||||||||
D3 | 长白山西景区 | ||||||||
早餐:自理 | 中餐:自理 | 晚餐:自理 | 住宿:延吉 | ||||||
酒店早餐后,乘车前往【长白山西景区】,西景区是四坡中火山地貌最为壮观、最具典型的风景区。西景区开发的相对较晚,景区内秉承现代旅游理念,少建筑,多自然,依然保留着原始秀美的自然风貌。乘车出发赴松江河换乘中心换乘景区专车赴长白山西景区山门。抵达【长白山西景区】,进入景区后换乘【环保车】,抵达登山天池停车场长廊起点,登1442级台阶到达长白山十六峰之一玉柱峰,沿途观赏长白山原始森林,四个垂直景观自然带,观【天池】,俯瞰长白山风光全貌(约2.5小时)。还会看到英姿飒爽的中国军人把守的【中朝界碑】。观河流经过狭长的悬崖峭壁形成的大深谷,由于上窄下宽,类似民间用的梯子的【梯子河】(视景区情况决定能否参观)、观与美国可罗拉多大峡谷相媲美的长白山大峡谷的由火山堆积经1000多年的断裂构造作用和流水侵蚀切割而形成的【锦江峡谷】(游览时间1h),西景区山门乘车返回西景区换乘中心,集合后返回二道白河,乘车从二道返回延吉,抵延吉后客人可自费品尝独具特色的延边朝鲜族风味小吃。 | |||||||||
D4 | 延吉-返回哈尔滨 | ||||||||
早餐:自理 | 中餐:自理 | 晚餐:自理 | 住宿:—— | ||||||
游客自行前往延吉/延吉西火车站乘火车,抵达哈尔滨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旅程。
参考车次:延吉西-哈尔滨/西:D118次(9:30-13:36)、D114次(14:38-18:50),车票以实际出票为准,不保证车次 | |||||||||
接待安排 | |||||||||
费 用 包 含 | 1.交通:哈尔滨-延吉往返动车二等座,空调旅游车(我社根据人数安排车辆大小,保证每人一正座) 2.住宿:2晚延吉准三酒店,1晚二道白河住宿(升级准四另咨询客服) 延吉准三:参考酒店:弘大宾馆或同级,准四:翔宇大酒店或同级 3.门票:长白山西/北坡大门票105*2、北坡换乘车35、西坡换乘车24、西/北坡环保车85*2(长白山门票需提前一天实名购票,请拥有特殊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记者证、残疾证、学生证的游客,报名时告知旅行社,可按照优惠票购票入区) 4.用餐:酒店不含早,正餐自理(酒店早餐,不吃不退) 5.导游:司机兼向导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全程不含客人的额外消费和私人消费及旅游意外险。 注:长白山实行实名制提前一天购票,请客人报名时将名字、身份证号及优惠情况务必告知旅行社,如未能提前告知优惠情况而导致第二天进景区时无法享受优惠政策需要自行承担损失。谢谢合作! | ||||||||
门票优惠政策 | 长白山门票优惠只是针对长白山大门票,景区内环保车及倒站车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一)免票优惠对象 1.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在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凭有效证件或现场测量) 2.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证) 3.记者、伤残军人(凭记者证、残疾军人证)及残疾人(凭有效残疾人证) 4.公安干警(凭警官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导游证、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二)半票优惠对象 1.7周岁(含7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 2.60周岁(含60周岁)-64周岁老年人(含64周岁,凭身份证或老年证) 3.全日制学生(凭学生证) | ||||||||
自费项目参考 | 长白山天池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客人自行选择自愿参加 | ||||||||
活动项目名称 | 参考价格 | 游览时间 | |||||||
长白山天池(倒站) | 80/人 | 90分钟 | |||||||
费 用 不 含 | 1、如出现单男单女,需调成三人间或补房差; 2、景区内小交通自理 3、当地用餐可AA或自理 4、此行程不含发票,如需发票请向客服咨询。 其他: (1)景区内若产生小交通自理,火车上的餐次以及行程中标明未含的餐次,酒店内个人消费等。 (2)行程中注明需要另行支付的自愿自费景点。 (3)因交通延阻、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建议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组团社报名处办理) | ||||||||
报 名 须 知 |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 | ||||||||
出团 通知 | (1)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 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组团社或您。 (2)客人报名时,应准确告知游客的姓名、手机,提醒游客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同时组团社经办人也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社送站或其他应急,如因游客手机关机,组团社联系不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望谅解。 (3)参加我社散拼团报名时,我社暂不提供导游姓名及联系方式,地接导游最晚于出团前1 天与游客取得联系,敬请参团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导游未能及时主动联系客人,敬请游客及时根据出团通知上标注的当地紧急联系人。 (4)出行客人请一定要带上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户口本、护照或户籍派出所开具的临时户籍证明)。 | ||||||||
温馨提示 |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利调整景点顺序; 1.收客前请提前来电,确认位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成人身份证、儿童带户口簿)参团。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新旅游法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3.参团过程中,如产生需退门票情况,以客人签字为准。 4.游览景点在不减少的前提下,导游征得全体游客签字认可,可调整景点先后顺序,以上行程作为主要参考行程。如果游客未按导游约定时间归队,导游可在全体客人签字同意下按时出发游览下一个景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客人自行负责。 5.处理投诉以客人在长白山段所签意见单为准,如有接待问题请立即与我社联系,以便我社能够迅速的做出解决方案,并妥善处理!游客当地必须认真填写意见单!如虚填或不填我社有权不处理投诉。 6.游客不得私自离团。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团,请客人必须给导游签离团申请书,并要求客人所报名的组团社以确认件的形式传真至我社,待我社确认后方可离团,已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均和我社无关。如客人未提出离团申请而私自离团,我社会立即向有关部门申报,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关的责任。 7.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用合同形式说明),但游客可自由选择参与,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点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客人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事项,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须掌握原则,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 8.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散客行程第一天餐均在景区外用餐,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不接受因饮食不习惯而造成的投诉。 9.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而出现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10.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11.我社导游会在接待前一天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客人参团时间及接站方式,如果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团的由客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产生相关费用。 | ||||||||
其他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推荐游客在游览行程过程中,根据长白山天气情况可自愿选择乘坐倒站车参观游览天池景区。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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